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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无我无畏 世人凡夫 修至无我无畏

来源: 2021/4/2 11:12:57      点击:
第二名“身无畏”。世人执着自我,以执着自身开始。对于自己的肉身,不无贪着,不无自爱,由此而伸展至身外,执着自我外相,执着能作、所作、能有、所有。此即是我执的最本然之理,此执依年纪而增上,到命终时,最不能舍是此肉身之“有”。若得真言宗灌顶修行,于修习本尊实义,本尊之相好,映于心眼,得断第二重粗妄执。对肉身之爱渐薄,对于肉身之病苦衰老等愶畏亦日渐减弱,到此位者称“身无畏”。由对肉身执着的减弱,而对我执的认知,自然生起精进修行之念。对肉身的认知,由执着外相的妄执,转而认知肉身实为修行之本,是修学真言宗重要的转捩点。


第三名“无我无畏”。世人凡夫因无明,对“我”之存在不明所以,只于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寻求本身物质的成份。虽然于第二“身无畏”中舍除肉体粗妄执着,但对于自我存在一事,仍然难以了解。近代虽然科学发达,对于物质方面已能掌握其基本变化,但对于精神方面的研究,远远落后于佛法方面的理解。对于宇宙缘起与物质身体精神等的关系,佛法已经通达一切,但凡夫不修学佛法,对此亦只是如科学般在于萌牙阶段。真言行者于三密瑜伽,作心不可得观,不起我爱我慢心,对于自我爱着之心,自然消失,乃至离自我缚扼而得苏息处,称之为“无我无畏”,是舍第一重细妄执之位。


第四名“法无畏”。上一位“无我无畏”是舍除自我存在的妄执,于此凡夫仍有对于物质事物的妄执。佛法上称一切事物为“法”,虽然除却自我之执但对于“法执”仍然未除。真言行者对于法界体性的领会,一步一步由自身、及至身外一切,当知因缘和合之理。宇宙本来即是缘生之物,如阳燄、如镜花水月、如旋火轮、如干达婆城、如空谷响等等,并无实体。证知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仍为缘生之物,此无迷着之位,由此而断舍第二重细妄执,为“法无畏”。


第五名“法无我无畏”。世人凡夫,修至“无我无畏”、“法无畏”,对于世间万象来源,已有实定解,唯虽证入“唯识无外境”的唯识层次。凡夫虽然证得“法无畏”,事实上烦恼未完全断尽,对于事物缘起,虽然有实定解,但舍断烦恼、所知二障,必须证入“唯识无外境”,觉知三界唯心,心外无别法。一切事物显现,即如自心镜影,从无一法能出于自心显现之外。由是对于心外之境不起执着,更不起爱恶。觉知自心本不生际,心主自在。舍断第一重极细妄执,离诸万法“有”之扼缚,得苏息处,名为“法无我无畏”。